GB/T 457-2002 紙耐折的測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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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量: 235924 來源: 濟南日高分析儀器有限公司

  前言

  本標準是對GB/T457—1989《紙耐折的測定法》的修訂。

  本標準等效采用了ISO5626:1993《紙耐折度的測定方法》中有關肖伯爾式儀器的部分。

  本標準增加了耐折次數(shù)的定義,耐折度和耐折次數(shù)均可用來表示紙張的耐折性能。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都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GB/T457—1989。

  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yè)聯(lián)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造紙工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制漿造紙研究院。

  本標準起草人:張清文。

  本標準**發(fā)布于1964年,**次修訂于1979年,**次修訂于1989年。

  本標準委托**造紙工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ISO前言

  ISO(國際標準化組織)是國家標準團體(ISO成員)的一個世界性聯(lián)合會。通常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由ISO技術委員會進行。每一成員對某個技術委員會確定的項目感興趣都有權派代表參加該技術委員會,官方的和非官方的國際組織,只要與ISO有聯(lián)系,同樣可以參加項工作。ISO與IEC(國際電工委員會)在電工標準方面合作緊密。

  技術委員會采納的國際標準草案在ISO委員會承認為國際標準之前要經(jīng)過各成員的批準。根據(jù)ISO導則,要求至少有75%的成員投贊成票。

  國際標準ISO5626是由ISO/TC6紙、紙板和紙漿技術委員會SC2紙和紙板試驗方法和質量規(guī)范分技術委員會準備的。

  **版本代替**版本(ISO5626:1978),它是一個專業(yè)化的章程修訂版。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使用肖伯爾式耐折度儀測定紙張耐折度的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抗張強度大于1.33kN/m,厚度為0.25mm以下的紙張。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450—2002 紙和紙板試樣的采取(eqv ISO186:1994)

  GB/T 10739—2002 紙、紙板和紙漿試樣處理和試驗的標準大氣條件(eqv ISO 187:1990)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雙折疊 doublefold

  試樣先向后折,然后在同一折印上再向前折,試樣往復一個完整來回。

  3.2 耐折度 foldingendurance

  在標準張力條件下進行試驗,試樣斷裂時的雙折疊次數(shù)的對數(shù)(以10為底)。

  3.3 耐折次數(shù) foldingnumber

  耐折度平均值的反對數(shù)。

  4 原理

  一個窄紙條在標準狀態(tài)下受到縱向張力,向后及向前折疊,直至紙條斷裂。

  5 儀器

  5.1 使用附錄A中規(guī)定的儀器進行試驗。

  儀器的維護和校準詳見附錄B。

  5.2 折疊頭附近溫度的測量:試樣折疊或電機發(fā)熱引起紙張試驗區(qū)域升溫,導致試樣局部脆裂,使耐折度下降。進行有效通風,能夠使這樣影響減到*小。

  5.3 夾頭及折疊頭周圍區(qū)域的溫度應采用適當方式進行測量,儀器連續(xù)運轉4h以上,其溫度不應比試驗室的平均溫度高1℃以上。

  6 試樣采取、處理及制備

  6.1 按GB/T 450取樣。

  6.2 按GB/T10739進行溫濕處理。

  6.3 在試驗要求的方向上至少各切取10個試樣。

  6.4 試樣寬度應為(15.0±0.1)mm,長度應為儀器所需的有效長度,試樣兩邊應切齊且平行。

  6.5 所取試樣不應有褶子、皺紋或污點等紙病,試樣折疊的部分不應有水印。不應用手接觸暴露在兩夾頭間的試樣。

  7 試驗步驟

  調整儀器至水平,啟動儀器使折疊刀片的縫口停于中間位置。將試樣放入夾頭,使試樣平行地夾緊于測定儀的兩夾頭之間。拉開彈簧筒,直至銷釘鎖住彈簧筒,給試樣施加張力,將試樣夾緊且沒有任何滑動。將計數(shù)器回零,啟動儀器使試樣開始折疊,直至試樣折斷,儀器自動停止計數(shù)。記錄讀數(shù),取下斷裂的試樣,使儀器復位,資金積累下一次試驗。

  應監(jiān)控折疊頭附近的空氣溫度。如溫度變化超過1℃,應停止試驗,待溫度恢復正常后,才能繼續(xù)試驗。

  注:為了控制空氣溫度,可在折疊頭附近安裝一臺離心排風扇,直徑應至少為50mm,使空氣不斷地通過試樣。

  當雙折疊次數(shù)低于10或大于10000時,可降低或增加張力,但應在報告中注明所使用的非標準張力的大小。

  在每個試驗方向上,應至少有10個試驗結果??v向試驗是指試樣的長邊方向應是紙的縱向,應力作用于縱向,斷裂在橫向。

  如試樣在夾頭內(nèi)滑動或不在折疊線斷裂,結果應舍去。

  計算每次讀數(shù)的對數(shù)(以10為底),并分別計算縱、橫向結果的平均值。如有要求,應報告耐折次數(shù),并分別計算縱、橫向耐折度平均值的反對數(shù)。如需報告雙折疊次數(shù),則應在結果中注明雙折次。

  8 精密度

  8.1 重復性

  耐折度值約為1.5(耐折次數(shù)30次)時,其重復性約為8%;耐折度值約為3.5(耐折次數(shù)3000次)時,則其重復性降低到2%。

  一個操作者在短時內(nèi)使用相同儀器、相同試驗材料,所得到的兩個獨立試驗結果間的差值,在20次正確操作中不多于1次超過重復性的平均值。

  8.2 再現(xiàn)性

  耐折度值約為1.5(耐折次數(shù)30次)時,其再現(xiàn)性約為10%;耐折度值約為3.5(耐折次數(shù)3000次)時,則其再現(xiàn)性降低到4%。

  兩個操作者在不同實驗室,使用相同試驗材料,所得到的兩個獨立試驗結果的差值,在20次正確操作中不多于1次超過再現(xiàn)性平均。

  9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nèi)容:

  a) 本標準編號;

  b) 試驗日期和地點;

  c) 樣品的識別;

  d) 使用的儀器型號;

  e) 試驗的溫濕條件;

  f) 試驗方向及每個試驗方向的試驗次數(shù)。報告以平均耐折度表示,保留小數(shù)后兩位;或如有要求,報告耐折次數(shù)或雙折疊次數(shù),結果保留至整數(shù)位;

  g)每個試驗方向的耐折度*大值、*小值、平均值,如有要求,應報告標準偏差;

  h)作用于試樣的張力;

  i) 其他任何影響試驗結果的因素。